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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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淳化县以北宋太宗淳化年号而名。位于三秦之腹,泾水之阳,南接北仲、嵯峨二山,北枕子午岭余脉甘泉山(今黄花山),东依爷台山,西邻金池水。山围水绕,盆抱而聚。冶峪蜿蜓贯其腹,泾水滔滔绕西南。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、革命老区县和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。全县总面积983.81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54万亩,辖5镇10乡204个行政村,总人口20.17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18.4万人。境内地势北高南低,海拔630—1808.9米,地貌可概括为”一丘一山三沟五塬”。生态环境优越,林草资源丰富,先后被评为“陕西省绿化模范县”和“全国绿化模范县”。传统文化积淀深厚,民俗民风淳朴,文物古迹众多,秦直道、秦林光宫、汉甘泉宫、唐“三阶教”石窟遗风犹存。革命战争时期是陕甘宁边区的南大门,邓小平、刘志丹、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曾在这里生活、战斗过,震惊中外的爷台山战役就发生在这里。农业处于县域经济的主导地位,果业、畜牧业、蔬菜、粮油及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蓬勃发展,其中苹果产业已跻身“全国水果百强县”和”陕西水果生产十大县”行列,誉为西咸经济圈上的绿色生活基地。2006年,全县生产总值预计完成11.3亿元(其中,一、二、三产业总产值预计分别完成6.03亿元、2.18亿元和3.06亿元),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410万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1810元,全县经济社会已进入了持续快速发展的新阶段。